政策法规

企业迁移流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12

 

    以迁出地:东湖高新;迁入地:江夏区为例。

 

    一、需要提交的资料:

    相关表格可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下载:

     http://wuhan.whhd.gov.cn/directory1/table.jsp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企业迁移申请表

    2、新住所使用证明 ( 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3、股东会变更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决议事项;

    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股东盖章、签字 ( 自然人 )

    4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以前办理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要) 。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迁移申请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新住所使用证明、股东会变更决议等材料到江夏区政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柜台,提交所需材料,由其初审合格后,盖章准迁入,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3、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委托书以及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交到东湖高新公共服务中心二楼工商局柜台盖章准迁出; 

    4、东湖高新工商局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江夏工商局档案室; 

    5、查找快递信息,确认江夏区工商局收到迁出地档案后,到江夏区工商局档案室去进行企业登记;

    6、携带所有材料到江夏区政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新的营业执照,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一并上交办理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