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各创新创业团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升青年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结合学校“新财经”改革的总体部署,展示我校创新实践成果,培育拔尖创新人才,学校决定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大赛)(2024)校级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简介
大赛是由教育部等十二个部委、地方省级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创新创业赛事。大赛自2015年创办以来已举办九届,成为我国覆盖面最大、影响最广、成果最多、规格最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盛会。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大赛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学生。大赛以项目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团队须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报名参赛。每名同学最多只能担任1个项目负责人,但可以作为项目成员参加其它项目。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我校学生或毕业生担任,项目报送单位须为湖北经济学院。
三、赛道组别设置
(一)高教主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
(1)创意组
①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③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①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1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③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①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1年3月1日前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③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项目应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赛道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所有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必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产业命题赛道
1.赛道目标
(1)发挥开放创新效用,打通高校智力资源和企业发展需求,协同解决企业发展中所面临的技术、管理等现实问题。
(2)引导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促进学生了解产业发展状况,培养学生解决产业发展问题的能力。
(3)立足产业发展,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校企协同培育产业新领域、新市场,推动大学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2.命题征集
(1)本赛道针对企业开放创新需求,面向产业代表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入选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大型企业征集命题。
(2)企业命题应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战略新兴产业方向,倡导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围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对应的产业和行业领域,基于企业发展真实需求进行申报。
(3)命题须健康合法,弘扬正能量,知识产权清晰,无任何不良信息,无侵权违法等行为。具体命题另行通知。
四、大赛流程及安排
大赛分院级选拔推荐、校级初赛、校级现场赛三个阶段,6月30日前需完成所有校赛工作,产生晋级省赛名单。
(一)参赛报名
即日起,参赛负责人通过所在学院报名,并完善项目计划书、参赛成员和指导老师等参赛信息。
待“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开通报名通道后,参赛团队需登录网站报名成功。
(二)各级选拔
1.院级选拔(2024年4月)
各教学单位需成立大赛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本学院宣传、报名及项目初赛的遴选工作,要求各教学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附件1下达的参赛项目任务数,并培育出高质量的参赛团队和项目。
2.校级选拔(2024年4月至6月)
校级选拔赛,择优遴选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将对选拔赛遴选出的优秀团队进行培训优化,指导参加省赛和国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湖北经济学院选拔赛评审规则》详见附件2。
五、大赛奖项
(一)校赛设金奖、银奖、铜奖若干,具体根据省赛推荐名额确定。
(二)对指导教师据实计发实践教学工作量,对获奖学生授予创新创业学分。
(三)根据湖北赛区组委会要求,为持续推动创新创业活动的普及,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各学院网上申报大赛项目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的7%(即每100名学生应推荐7个项目),见附件1。学校将各学院数额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将根据任务完成和获奖情况设立优秀组织奖和学科竞赛先锋奖若干名。
六、材料提交及要求
各学院须将参赛材料汇总打包后提交(包含:项目计划书、PPT、视频等,汇总表盖章扫描件、汇总表电子档一同打包)打包文件命名为:XX学院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2024)湖北经济学院选拔赛材料,在6月1日下午17:00之前将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sie@hbue.edu.cn。
七、其它事项
(一)预通知信息主要参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3〕6号)》,待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官方通知发布后,学校将根据最新要求及时调整。
(二)参赛自报名起需确定项目负责人、核心团队和指导教师,且原则上后期不允许更改。
(三)赛事联系人:创新创业学院陈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1087
官方QQ群:296860026(申请加群时请备注班级、姓名)
地址:实验楼1-110
附件:
附件2: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湖北经济学院选拔赛评审规则.pdf
附件3: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湖北经济学院选拔赛参赛项目汇总表.xlsx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2024)湖北经济学院组委会
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