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2021学年大学生创业奖励(校级)的通知

发布者:亿慧科技孵化器发布时间:2021-05-17

各学院、大学生创业团队(个人):

为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根据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20-2021学年大学生创业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湖北经济学院在读普通全日制学生自主创业团队、个人(含2021届毕业生,亿慧孵化器在孵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分为两类:

A类:电子商务类(包括新媒体创业)。 

申报条件:实际运营时间不少于15天(按照截止时间5月20日计算)。

B类:非电子商务类。

申报条件:创业实体(含企业、个体户等)于5月20日之前在工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手续。

(二)申请人是企业法人或股东(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为准)。

(三)之前已获得学校创业奖励的在孵企业(仅限亿慧孵化器)以及在校大学生创业团队(个人),若符合申报条件,仍可以申报。所获扶持金额为本年校级奖励上限减去已获得的扶持金额。

三、申报材料

(一)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创业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

(二)提交完整的项目年度运营报告。

(三)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见附件2)及相关凭证电子档。不足一年的,提供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及相关凭据电子档进行审核。 

(四)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学生证和营业执照(图片)。电子商务类没有营业执照的,要以截图方式提供店铺网址、店铺经营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若是2021届毕业生,还须填写《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登记表》(附件3)。

企业相关信息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上公布为准。股东证明材料出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网站截图即可。企业股东(含隐形股东)必须是湖北经济学院在校生、毕业生,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原始股权协议(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法人及股东签字按手印)以及身份证、学生证的图片资料,隐形股东原则上以企业注册登记时交给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的《股东协议》为参考依据。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交电子版文档资料,图片格式统一为jpge。电子资料打包发送邮箱yhkjfh@hbue.edu.cn,邮件名称统一为企业简称+姓名+手机号。

四、创业项目奖励

(一)创业者个人奖励:创业项目已经运营、办理了营业执照,经专家评审,通过学校认定的,一次性奖励创业实体法人1000元/人;企业股东奖励(必须是我校在校生或毕业生)500元/人。吸纳我校2021届毕业生就业,奖励200元/人(需要提供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规范的劳动合同截图,每家企业原则上不超过5人)。

(二)创业实体奖励:创业实体年净利润达到以下标准的(不足一年的可按一年时间估算),按照相应的额度给予奖励。

1.年净利润20000元以下,一次性累计奖励1000元

2.年净利润20000元—50000元,一次性累计奖励2000元

3.年净利润50001元—100000元,一次性累计奖励3000元

4.年净利润超过100001—150000元,一次性累计奖励4000元

5.年净利润超过150001元以上,一次性累计奖励5000元

请据实申报,每个申报企业奖励总金额不超过6000元。曾获得学校创业奖励的,可以再次申请,本次应奖金额将减去之前已发的奖励金额。

(三)学分奖励: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创新创业学分。

五、申报进度安排 

(一)5月28日14:00之前,将申报材料报电子版资料打包发至yhkjfh@hbue.edu.cn。咨询电话:81977073,蔡老师,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行政楼B109)。

(二)6月上旬,完成创业奖励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将在学校的学生工作处网站和亿慧孵化器官网上进行公示。

(三)公示结束后,6月发放奖金(转入与学号对应的农行卡)。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者必须如实填报相关资料,对获得奖励的创业实体或个人,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全额收回奖金,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相关资料存入个人档案。若是在孵化器在孵企业,则直接退出孵化器。

(二)所有经过认定的大学生创业实体统一纳入亿慧孵化器管理,比照亿慧孵化器在孵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湖北亿慧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7

2021校级扶持申请表.doc

2021校级扶持-申请企业的财务报表.xls

2021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