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就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国务院发布若干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0-11

就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国务院发布若干意见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 (记者蔡琳璐通讯员彭娟)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首次将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我省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意见》中的二十条,目的几乎都与“鼓励创业、消费”有关。如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推动信贷创新,大力组织银团贷款、俱乐部贷款,确保2009年全省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突破1万亿元。还特别要求,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高于上年。《意见》还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经营良好、潜力较大的县(市、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再新增各500万元财政调度资金,支持其做大做强。《意见》鼓励各类银行到农村设点,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的70%以上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且贷款增速不得低于上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