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今年达到25万人,总人数居全国第一,就业形势相对严峻。记者昨从武汉市人事局获悉,《武汉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正式出台,扶持毕业生就业创业。 据武汉市毕办主任王星称,扶持政策包括为毕业生购买岗位、购买培训、推出自主创业系列优惠政策、扶持就业困难人群,鼓励毕业生到农村、到基层等。 就业:多项措施鼓励企业用人 对武汉市用人单位招收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含)以上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并在毕业两年内有效。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企业则可享受多项优惠措施,如: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占企业职工总数30%的,贴息贷款额度提高到300万; 当年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足30%的,按实际吸纳高校毕业生每人5万元的限额提供贴息贷款,贴息为50%; 对采取在岗培训等办法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且不裁员的困难企业,发放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 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另外,武汉市将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每年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三支一扶”。 创业:零收费零门槛给补贴 武汉市将增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专门窗口,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2000元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申请个体工商户,创办合伙企业或独资企业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数额的限制。 在2009年底之前,持《再就业优惠证》办理减免税手续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可享受再就业税收减免税优惠政策。 王星称,政策鼓励各区利用现有工业园区,建立适合大学生创业基地,期望3年内扶持创办300家企业,吸纳5000名毕业生就业。 培训:优待本地未就业毕业生 今年,武汉高校毕业生中本地生源有6万名,其中未就业的,可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就业推荐材料,到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未就业登记。他们将享受这些政策: 对参加就业培训的,按照每人400-8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参加创业培训的,按照每人12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对经过相关部门认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在规定职业培训期间,按每人每月150元给生活补贴。 另外,武汉市人才服务机构将在1年内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推荐服务。 来源: 楚天都市报 解读之数字篇 登记“未就业”可领1200元培训补贴 高校毕业生参加未就业登记,曾被认为承认“未就业先失业”,毕业生积极性不高。根据《通知》,毕业生登记后除了享受一年期免费就业推荐服务外,参加就业培训的,每人可领400—800元的就业培训补贴;参加创业培训的,每人可领1200元创业培训补贴。此外,困难家庭毕业生在职业培训期间,每人每月还可领到150元的生活补贴。 声音 “补贴不多帮助很大” 王瑶是湖北经济学院国际贸易专业的大四学生。今年国贸专业就业压力很大,王瑶的同学大多没有找到工作,即便找到的,待遇也很差。 有没有想过参加“未就业登记”?王瑶表示,不了解,也没兴趣。但当得知政府出台了新政,她马上来了兴致。“我和几个同学正准备开一家教育辅导中心,但很多事情都不懂,正在头疼。”由于钱不多,王瑶计划首期只投入一万元,但租完房子、买完办公设备就没钱了。她说,政府发放创业补贴、减免税收,这些钱看起来不多,但对刚刚创业的学生来说,帮助非常大。 参加实习的毕业生每月补100元 根据《通知》,武汉市将在钢铁、汽车、石化、光电子信息、造船、先进装备制造、纺织、轻工、能源环保、创意、现代物流等行业中,选择规模较大、管理较好、科技含量较高的企业建立一批“武汉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确保每年实现1.5万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实习。参加实习的毕业生每人每月可领100元补贴。 声音 “希望企业能从实习生中优先雇用员工” “从今年初开始找工作,到现在都没有着落,如果有实习单位的话我愿意先实习。”昨日,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的张林说。为了积累实践经验,他专门向省人才中心申请了去企业见习的岗位。 张林说,实习可以增加工作经验,为求职增加砝码,但实习岗位毕竟不稳定,不是正式工作,工资也很低。“我在求职时并没有感受到政策对毕业生的影响,用人单位很少留实习生。希望企业承担其社会责任,能够尽量从优秀实习生中招聘员工。也希望政府扩大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毕业生能真正了解这些优惠政策。” 解读之企业篇 招收大学生可获300万元贴息贷款 武汉市鼓励大学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通知》规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吸纳大学毕业生占企业职工总数30%的,贴息贷款额度由200万提高到300万;对不足30%的,按实际吸纳毕业生每人5万元计数,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在300万元额度内,按实际贷款可享受50%的贷款贴息。 同时,市区政府将建立的小额担保基金,可为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提供100万元以内的担保。 解读之学生篇 就业办主任详解武汉就业新政 《通知》中涉及哪些优惠政策?大学毕业生该如何对号入座?本报邀请武汉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处长、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主任王星对部分条款进行解读。 自考生、电大生也有望直接落户 根据中央、省有关政策精神,武汉市为高校毕业生落户“松绑”:对该市用人单位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要求市人事、教育、公安等部门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热情服务,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解读】 所谓“取消落户限制”有几个点需要明确,一是“专科以上”事实上包含专科;二是原则上讲,这条政策适用于今年的应届毕业生;三是“非本地户籍”可以是在武汉上大学的外地人,也可以是在外地读书来武汉工作的外地人。 下一步,武汉市将出台专门的细化文件,有可能将适用范围放宽至“毕业后2-3年内”。也就是说,即使是前年毕业留在武汉工作的外地人,也可以不受“买房100平方米以上且总价过50万元”的限制,办理正式而非托管的武汉市户口。对于适用群体,可能会扩展至自考、中专、电大等类型的毕业生。 长期从事户籍工作的湖北大学社区中心主任陈咏梅认为,户口对非本地户籍毕业生来说,无疑成了一道“枷锁”:“只有资源充分自由流动,才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取消落户限制,拆除了限制大学毕业生自由流动的藩篱,将就业竞争、人才竞争的范围,由原来的地区扩展到全国。这将有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支教期满可直接聘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通知》规定: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所服务的事业单位有空编的,直接招聘为正式职工;参加全市事业单位招聘时,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公务员考录时,按规定享受政策优惠。 同时,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充实社区综合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者队伍,其生活补贴参照社区同类人员标准,办理社会保险。 【解读】 “三支一扶”的计划服务期为3年,明年是武汉市第一批大学毕业生服务期满,按照新规,只要考核合格,而且他们所服务的武汉的学校、医院、农业技术站等单位有空余编制,就可以直接被录用为正式职工,不需参加统一招考。 自主创业可减免税收3年 推出五大新规鼓励大学生创业: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申请个体工商户,创办合伙企业或独资企业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数额的限制;高校毕业生创办科技型、环保节能型企业,工商注册资本金达到3万元的即可申办,其首期出资额只需法定数额的10%;2009年底前,持《再就业优惠证》办理减免税手续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可享受再就业税收减免税优惠政策。 【解读】 本次推出的五大新规更具“诱惑力”、干货更多。其中减免税收也是创业大学生呼声最高的一条。全市力争三年内扶持高校毕业生创办300家企业,吸纳5000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循环。 来源:长江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