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97.08-至今任教于湖北经济学院(该校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湖北计划管理干部学院、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主讲《公司法》、《经济法》、《婚姻家庭法》等课程;
2、1999.07-至今先后在湖北明堂律师事务所、湖北协汉律师事务所、湖北聚力律师事务所从事兼职律师工作。
王恒(1968- ),女,湖北武汉市人,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律师资格”和“证券经纪从业资格”,现任湖北经济学院法学副教授,同时担任湖北聚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
作为高校“双师型”教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丰富的高校法学教育工作经验,主要致力于公司法、教育经济管理等领域的研究,主讲《公司法》、《经济法》、《婚姻家庭法》等课程,多次荣获湖北经济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作为执业律师,主要承办公司法律事务以及各类民商事、经济案件,现担任多家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熟悉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上市过程中的尽职调查、收购标的的法律审计以及高科技项目引进等法律实务工作,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企业并购重组、公司上市融资、证券发行承销等大量非诉法律事务运作熟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