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湖北经济学院“以学生为中心,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和“三有三实”的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完善湖北亿慧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慧孵化器)入孵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下同)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入孵企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创新创业实体、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特修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亿慧孵化器入孵企业。


第二章  职责定位与管理

第三条 亿慧孵化器主要服务科技型、产品创新型、服务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创业实践实训团队。

第四条 湖北经济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负责亿慧孵化器统筹管理工作,设立孵化器管理办公室,全权负责亿慧孵化器管理和运营工作。

第五条 亿慧孵化器及其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免费提供创业服务,定期组织专家、创业导师和相关创业服务机构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

(二)创业团队、企业的入驻与考核管理。

(三)宣传国家、省市区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指导申报创业扶持资金。

(四)协助大学生创业团队办理工商注册等手续,提供代账服务(企业自愿)。

(五)亿慧孵化器场地管理服务。

(六)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入驻管理

第六条 入驻条件

入驻园区的是处在初创阶段、具有一定发展前景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包括:

(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在校学生担任,且为第一大股东(所占股份不低于51%)。

(二)企业必须将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放在亿慧孵化器。

(三)企业必须依法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

(四)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创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五)创业项目有一定的创新性、实践性和较好的市场前景,能凸显学科专业特色,同时满足以下两点:

1.创业项目须具有较好的商品化、产业化前景,市场潜力较大;

2.产权明晰,具备项目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和服务所需的必要条件。

(六)企业的研发和生产必须符合环保要求,无噪音、废水、废气、废物等污染产生。

(七)创业团队和企业成员素质优良,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规记录,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

第七条 入驻程序

(一)湖北经济学院本校企业法人申请流程

1.登录湖北经济学院官网(http://www.hbue.edu.cn)——点击“办事大厅”——输入学号登录——点击“创业服务”,提交入孵申请,入孵申请表内须包含项目可行性报告或创业计划书及所需的其它材料。

2.由该企业法人所在学院初审,初审合格后,亿慧孵化器组织创新创业学院专家评审,对项目进行考察,并审查材料的真实性。

3.通过项目评审者,与亿慧孵化器签订《企业入驻孵化协议》和《湖北亿慧科技孵化器在孵创业实体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4.由亿慧孵化器提供相关材料,完成工商营业执照注册。

5.办理入驻手续,缴纳公共物品押金伍佰元,押金存入亿慧孵化器账户后,由亿慧孵化器给企业分配办公室或工位。

    (二)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企业法人申请流程

1.线上申请流程比照湖北经济学院本校企业法人申请流程。

2.同时进行线下申请,提交纸质版材料。

1)申请进入孵化器的企业法人向本人所在学院递交入孵申请表,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或创业计划书及所需的其它材料。

2)院系审核通过后,将入孵申请表交至孵化器管理办公室,由亿慧孵化器组织创新创业学院专家评审,对项目进行考察,并审查材料的真实性。

3)通过项目评审者,与亿慧孵化器签订《企业入驻孵化协议》和《湖北亿慧科技孵化器在孵创业实体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4)由亿慧孵化器提供相关材料,完成工商营业执照注册。

5)办理入驻手续,缴纳公共物品押金伍佰元,押金存入亿慧孵化器账户后,由亿慧孵化器给企业分配办公室或工位。

第三章  在孵企业补贴与扶持

第八条  在孵企业享受以下服务(补贴)

(一)免费的办公场地,免房租和物业管理费;

(二)免费使用办公设备(桌椅);

(三)免费使用校园网络宽带服务;

(四)免费参加亿慧孵化器组织的创业讲座、培训等活动;

(五)免费的创业辅导和咨询服务。

第九条  在孵企业享受以下创业奖励(扶持)

(一)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企业每年另行奖励一定的电费补贴。

(二)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员工参加创业沙龙活动的情况以及企业遵纪守法等给予优秀企业1000-6000元不等的校级创业奖励。

(三)亿慧孵化器入孵企业和毕业企业均可申报湖北经济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发布的特定创业扶持项目。

第四章  在孵企业管理

第十条  企业经营管理

(一)企业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要遵守亿慧孵化器及湖北经济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亿慧孵化器的管理,严格履行与亿慧孵化器签订的《企业孵化服务协议》。

(二)企业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在孵期间发生的经营风险和因项目运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亿慧孵化器和湖北经济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企业必须制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企业营业执照和各项制度应在企业内部张贴。

(三)企业须将所有员工的相关资料报孵化器管理办公室备案。当企业有联合、合并、变更、歇业、停业、团队人员较大变动或调整(包括法定代表人更换)等情况时,须向亿慧孵化器提交书面说明,亿慧孵化器将视情况对该企业的办公场地予以适当调整。

(四)企业要按时向亿慧孵化器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时、准确报送有关统计报表和相关数据,积极支持、配合亿慧孵化器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办公场地及设施管理

(一)严禁对亿慧孵化器办公场地既定格局进行装修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或从事许可范围以外的商业活动。

(二)严禁擅自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擅自调换或与他人共享办公室。

(三)企业和员工须爱护亿慧孵化器设施和办公设备,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四)办公室简易装饰,必须先报亿慧孵化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不得改变房屋结构,若造成损坏,须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未经批准擅自违规装修的企业将直接作退出亿慧孵化器处理。

(五)企业不得占用公共区域、通道及非指定空间(如擅自搭建、堆放物品等),若有违反,亿慧孵化器有权终止协议,并令其拆除和清理。

(六)严禁在办公场地存放与经营内容不相干的物品。

(七)严禁在办公场地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安全和卫生管理

(一)入驻企业要严格遵守安全卫生和消防责任有关规定,企业承担本办公区域内所发生的事故责任(包括安全生产、用电、防火等)。亿慧孵化器和湖北经济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企业须做好办公区域内的防火、防盗工作,并协助亿慧孵化器共同做好亿慧孵化器的安全保卫工作。亿慧孵化器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杜绝任何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和行为,情节严重且不配合管理的企业,直接作退出亿慧孵化器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三)违反亿慧孵化器安全管理规定,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给亿慧孵化器设施、设备或其它企业、人员造成损失的,亿慧孵化器有权责令其退出并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

(四)入孵企业要注意公共卫生,遵守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第十三条  企业考核

(一)亿慧孵化器每年度将根据入孵企业守法经营、遵守亿慧孵化器管理规定、内部管理以及参与亿慧孵化器活动的情况等,对企业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合格的企业方可继续留在亿慧孵化器孵化。

(二)年度考核优秀的企业授予优秀入孵企业荣誉称号,另给予500元的电费补贴(凭后勤集团提供的充值电费的票据报销)。


第五章  企业退出

第十四条  退出条件

(一)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必须退出亿慧孵化器:

1.企业入驻孵化器满三年;

2.孵化项目提前中止,不适宜在亿慧孵化器继续进行孵化;

3.入驻后对亿慧孵化器提供的场所利用率较低,闲置办公场地达3个月以上;

4.违反孵化器管理制度;

5.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国留学、升学或到其它单位就业。

(二)主动要求提前退出的企业,须提前一个月向亿慧孵化器办公室提交退孵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解除入驻协议。

第十五条  退出流程

(一)亿慧孵化器发布《企业退出通知书》。

(二)拟退出企业在收到《企业退出通知书》后的30日内,须撤出设备,清理场地,并交还钥匙、电卡。待亿慧孵化器管理办公室确认后押金全额退回。

(三)企业退出时,应保证孵化器内办公场地和设施完好,如有损坏、丢失应按亿慧孵化器有关规定赔偿。

(四)无故逾期不退出者,亿慧孵化器将从逾期之日起按市场价3倍收取场地租赁费、管理费。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湖北亿慧科技亿慧孵化器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北亿慧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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