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 半年无工作可办失业登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0-11

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 半年无工作可办失业登记


 

湖北省最新就业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鼓励有能力的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并规定毕业生半年以上未就业者,可申请失业登记。

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打通引入毕业生的瓶颈,取消相关城市增容费,增加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的吸纳能力,并规定在艰苦地区工作2年以上者,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或报考研究生,优先录用;到边远艰苦地区农村中小学任教满3年的本科生,可直接攻读教育专业硕士。

各地一律取消进人指标、户口指标等限制。毕业离校两年内,可将户档关系保留于高校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者,除国家限制行业外,可免交一年登记、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小额贷款和担保。

毕业半年未就业,可持学校证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免费就业服务和城市低保。

                                                  楚天都市报